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长江保护法》、《黄河保护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国务院同意,近日,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改委、财政部、水利部、林草局等部门发布了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和部署的重要措施,是协调水资源、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,促进重要河流和湖泊数据库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具体行动。《规划》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。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坚持山水、林田、湖泊、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坚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理污染,协调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治理,协调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。继续打好碧水保卫战,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建设,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。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25年,主要水污染物总排放将继续减少,水生态环境将继续改善,在面源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恢复方面取得突破,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将更加完善,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等因素将基本形成。展望2035年,水生态环境将基本改善,生态系统将实现良性循环,美丽的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将基本实现。
该计划分为四个部分,包括十二章。第一至第三章是第一部分,主要概述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进展、存在的问题和战略机遇,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,明确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的建设。第四至第六章是第二部分,主要明确长江、黄河等七个流域和三个区域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,通过重要水体实施细化保护点。第七章至第十一章是从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关键任务:为人民提供良好的生态产品,巩固和深化水环境治理,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,努力确保河流和湖泊的基本生态用水,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。第十二章是第四部分,主要从组织实施、法律法规、市场作用、科技支持、监督管理、国家行动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和实施保障措施。
为确保规划任务措施的有效性,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,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实施工作。同时,将规划的实施纳入国家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,通过分析预警、调度通知、独立调查、跟踪监督相结合,巩固相关方的主要责任,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。
华北 | 北京 | 天津 | 山西 | 河北 | 内蒙古 | |||||||
华南 | 河南 | 湖北 | 湖南 | 广东 | 广西 | 海南 | ||||||
华东 | 上海 | 江苏 | 浙江 | 安徽 | 福建 | 江西 | 山东 | |||||
西南 | 重庆 | 四川 | 贵州 | 云南 | 西藏 | |||||||
西北 | 陕西 | 甘肃 | 青海 | 宁夏 | 新疆 | |||||||
东北 | 辽宁 | 吉林 | 黑龙江 | |||||||||
港澳台 | 台湾 | 香港 | 澳门 |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
2023-05-28